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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伦通东向业务什么时候开通?

发布时间:2024-01-28 14:11:22 行业速递

一、“沪伦通”东向业务问题的由来

中国证监会和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于2019年6月17日发布联合公告,原则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和伦敦证券交易所(简称伦交所)之间的互联互通机制——“沪伦通”业务。

二、沪伦通的东向与西向业务

  1. 2.1 东向业务

    东向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伦交所上市公司在上交所主板发行中国存托凭证(CDR)登陆上交所的业务。CDR的发行类似A股IPO,通过CDR模式筹集资金。符合条件的伦交所上市公司需要满足伦交所上市满3年且主板高级上市满1年的要求,以及中市值位居前十的上市公司。

    在沪伦通东向业务中,中国跨境转换机构由境内证券公司担任,具备证券自营业务资格、最近2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在BBB级别及以上、具备3年以上开展国际证券业务经验。

  2. 2.2 西向业务

    西向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上交所A股上市公司在伦交所主板上市的业务。与东向业务不同,西向业务的具体开展时间及业务细则尚未确定。

三、沪伦通的发展历程

沪伦通的东向业务在2019年6月17日正式启动,中国证监会和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发布了联合公告。证监会表示,对沪伦通的跨境资金实行总额度管理,其中东向业务总额度为2500亿元人民币。

四、沪伦通东向业务的条件与监管

沪伦通东向业务的具体条件与监管规定如下:

  1. 4.1 CDR上市条件

    伦交所上市公司登陆上交所通过在上交所挂牌发行中国存托凭证(CDR)的方式进行,俗称为“东向业务”。CDR上市的持续监管适用《沪伦通监管规定》,对于尚未在该规定中有明确规定的问题,适用《存托凭证持续监管办法》中已对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的规定以及证监会其他相关规定。

  2. 4.2 资金总额度管理

    沪伦通东向业务的跨境资金实行总额度管理,总额度为2500亿元人民币。这意味着,沪伦通东向业务的投资额度有一定限制。

  3. 4.3 交易所监管

    沪伦通东向业务的监管主体为中国证监会和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相关业务合规性需符合两国监管规定。

五、沪伦通东向业务的未来发展

经过三年的研究与准备,沪伦通终于进入了日程,距离正式开通不远。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沪伦通存托凭证业务涉及的发行上市规则具体细则正在研究和征求意见中,预计不久的将来将会公布。

六、

“沪伦通”的东向业务即伦交所上市公司通过发行中国存托凭证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的业务。沪伦通东向业务的开通将为中英两国的投资者和上市公司提供更方便的资本市场进入和投融资活动。在未来的发展中,沪伦通东向业务将继续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的监管,确保交易活动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