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立法原则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简述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立法原则
一、基金财产独立和隔离
1) 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基金财产独立和隔离提供了行政法规层面的法律基础。
2)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财产独立在《证券投资基金法》中有规定,第五条规定“基金财产的债务由基金财产本身承担。
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1) 订于2023年7月18日的《私募条例》分为总则、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托管人、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七章,共62条。从2023年9月1日起生效。
三、修订重要性
1) 2023年4月14日,证监会印发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修订《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是5件“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之一。
2) 2023年12月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就《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四、扩大范围
1) 2023年7月14日,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扩大了“证券”范围,包括了股权。这是一个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
五、规章规范性文件
1) 2014年8月先行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20年12月发布了《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构成了证监会对私募基金监管的主要部分。
六、基金业务活动
1) 2023年7月10日: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
七、私募基金行业监管
1) 2023年7月24日:《条例》的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基金法》,将结束私募基金在行政法规的空白状态。证监会将根据《条例》修订《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八、监管权力
1) 2023年9月7日:《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证监会提供了对整个私募行业的统一监管权力,明确了私募基金及其管理人的备案和登记。
九、规范私募基金业务
1) 2023年7月3日: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为了规范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