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新材创新业务跟投管理办法决议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整体上市
发布时间:2024-03-01 22:05:21 行业速递
汇总:泰和新材创新业务跟投管理办法决议公告
1. 泰和新材整体上市
1.1 股权承诺针对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泰和新材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泰和新材利益。若违反承诺并给泰和新材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泰和新材或投资者的补偿。
1.2 创新技术泰和新材在深化国企改革探索中,创新活力、竞争实力、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升,专注高新技术材料创新,开启全球首创的柔性可编织电致自发光纤维。
2. 创新业务跟投管理
2.1 股权投资创新业务平台从事本办法所述创新业务,由公司或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与跟投人员共同投资企业。
2.2 业务范围现有成熟、占市场份额和竞争优势的业务不纳入创新业务范围,创新业务子公司独立经营、核算、自负盈亏。
2.3 股权激励创新业务跟投不属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股权激励,公司将独立经营,予以承认和支持。
3. 公司动态
3.1 行业增强泰和新材为增强芳纶行业话语权,拿下负债超5亿的宁企,持续通过新技术和实力提升行业地位。
3.2 公告安排前瞻公告安排,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将决议公告,维护公司声誉。
3.3 媒体报道烟台泰和新材作为高科技型企业,业务覆盖多个产业领域,不断改革、创新,彰显国有企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