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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供热采暖补贴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2 20:10:47 交流

2020年新疆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供热采暖补贴标准的通知

1. 定额调整水平较高,变化不大

2020年至2022年,新疆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中,定额调整金额只有两个数字,那就是55元、60元。2020年为55元,2021年为60元,2022年又恢复到55元。也就是说,新疆养老金调整的定额增加幅度较高,但变化不大。

2. 3项政策的发放标准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离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120元的标准发放冬季取暖费补贴

参加新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于1998年12月31日前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且继续按规定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120元的标准发放冬季取暖费补贴

参加企业年金的离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冬季取暖费补贴。

3. 年满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逐步增发

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至74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0元

年满75周岁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发15元

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35元。2022年1月1日起,再增发相应金额。

4. 范围和标准

对参加自治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离退休人员,按照每人每月120元的标准发放冬季采暖费补贴。

5. 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 定额调整:凡符合2022年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5元。

(二) 挂钩调整:按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养账额度,参照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和标准进行调整。

6. 资金来源和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调整时间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2020年新疆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供热采暖补贴标准的通知主要包括定额调整水平较高,变化不大

3项政策的发放标准

年满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逐步增发

范围和标准

调整办法和标准

资金来源和执行时间。这些调整将有助于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和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