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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3-12-21 14:06:37 投资技巧

1. 监管规定:设立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39条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在管理层面设立跨部门的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该办公室的成员应包括合规、业务、风控、财务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并明确牵头部门和设置专岗。这一规定旨在压实机构在关联交易管理方面的主体责任,建立层层问责机制,并强化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职能。

2. 关联方的定义与要求

根据《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保险机构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关联交易的第一大前提是构成关联关系。关联方一方必须是“银行保险机构”本身,而另外一方则需要满足《管理办法》的“关联方”定义。这一规定旨在规范关联交易的对象范围,避免模糊和广泛的解释。

3. 关联交易的原则和要求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开展关联交易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并建立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和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应符合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避免侵害银行保险机构及其客户权益。关联交易方案应经过充分论证和披露,确保风险可控、利益合理。这一规定旨在保护银行保险机构及其客户的权益,促使关联交易合规、透明和可监控。

4. 风险和利益的防范措施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强调了关联交易带来的风险和利益的防范。该办法指出,银行保险机构应制定内部规章制度,明确相关规范和控制措施,防范关联交易可能引发的经济风险。银行保险机构还应加强对关联交易的风险监控和报告,确保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风险。这一规定旨在加强关联交易管理,有效防范风险暴露,保证银行保险机构的稳定运营。

5. 禁止的中介机构聘用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35条,银保监会明令禁止银行保险机构聘用关联方控制的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评估机构和律师事务所作为中介机构。这一规定旨在防止中介机构在关联交易中发挥不正当影响的可能性,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性和合规性。

6.关联交易的合规检查与报告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设立关联交易检查与报告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定期检查和报告。相关部门应对关联交易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防控,并及时报告关联交易的情况和风险。这一规定旨在建立有效的监测机制,确保关联交易的监管和合规。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加强了关联交易的监管,规范了银行保险机构的关联交易行为,旨在防范利益输送风险、保护机构及其客户权益。银行保险机构应密切关注相关监管要求,健全内部制度和控制措施,加强风险防范和监测,确保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稳定运营。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的公平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