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畅网

首页 > 要闻

要闻

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怎么算?

发布时间:2023-12-19 21:09:29 要闻

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根据其原值和预计使用寿命计算出来的已经折旧的金额总和。在会计上,固定资产的原值是指购买或建造固定资产时所付出的成本,而累计折旧是指固定资产每年或每月所减记的折旧金额。

一、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是根据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来计算折旧金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 (1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使用年限 * 100%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值 * 月折旧率

二、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来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值 * (1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三、双倍月递减法

双倍月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按照一定的比例来递减折旧金额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月折旧金额 = (原值 残值) / 使用月数

四、计提折旧的会计分录

计提折旧的会计分录是指在每个计提期间,根据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计算公式,进行会计分录的操作。具体步骤如下:

  1. 确定需要计提折旧的资产范围,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
  2. 根据资产的折旧方法和计算公式,计算出每个计提期间的折旧金额。
  3. 按照会计准则,使用借方科目记录计提折旧的金额。
  4. 使用贷方科目记录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通过以上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是根据其原值、预计使用寿命和折旧方法来计算的,而折旧方法则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和双倍月递减法等。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根据折旧方法和计算公式进行适当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