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中小板上市条件 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
发布时间:2024-03-07 11:42:59 理财知识
深交所中小板上市条件 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
深交所是中国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简称,主板合并中小板是推进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
1. 九条意见
2003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九条意见”,提出了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的要求,深交所设立中小板是其中的第一步。
2. 恢复新股发行
深圳市政府积极争取恢复深交所新股发行,为主板与中小板合并创造了机会。
3. 合并细则
两板合并总体思路是“两个统一、四个不变”,即统一业务规则和运行监管模式,保持发行上市条件不变。
4. 中小板历史
2004年5月,深交所在深市主板内设立中小板,为创业板的顺利推出和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创造了条件。
5. 上市公司类型
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公司主要包括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多元化的市场生态促进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6. 批准合并
证监会市场部副主任皮六一表示批准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合并,强调合并是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举措。
7. 过渡期措施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原中小板上市公司需要按照深交所规定披露内部控制相关信息,鼓励提前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披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