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规则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限项规定
发布时间:2024-03-23 17:34:17 理财知识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规则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限项规定
1. 规范与加强
根据《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制定本规则以规范、加强和提高省基金的使用效益和原始创新能力。
2.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限制
作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仅能获得1次资助;对于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自2016年起,项目负责人获得资助累计不超过3次。
3. 高级职称要求
限项要求不具备高级职称的申请人,承担项目为1项;作为参与人为2项,维持不变。
4. 申请范围限制
2023年2月9日之前处于评审阶段的申请计入限项规定范围,但有特殊情况的项目(未进入现场考察环节的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等)除外。
5. 同时申请国家科学基金项目
根据2023年3月3日的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限制,同一年度内不能同时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6. 2022年度项目类型
2022年集中接收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各项目根据具体规定进行申请。
7. 申报工作时间
2021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申请人务必按照限额预申报,确保申请资格。
通过以上规定,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在项目管理和资助方面具有一套严格且有效的规章制度,以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率。